汽车、摩托车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

2007-04-12 16:00    作者:唐春燕    来源:新锐车网    浏览:

  一、综合评判标准

  (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驾驶考试不及格:

  1、考试小型汽车不系好安全带;

  2、气压不足起步;

  3、不关好车门起步;

  4、起步时车辆溜动距离大于30厘米;

  5、车辆行驶方向把握不稳;

  6、当右手离开方向盘时,左手不能有效、平稳控制方向的;

  7、有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现象;

  8、换挡时低头看挡或两次换挡不进;

  9、行驶中使用空挡滑行;

  10、车速超过限定标准;

  11、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以脚拖地;

  12、对车身前后、左右空间位置感觉差;

  13、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分离要领的;

  14、对采用断气制动结构的汽车,重新连接时储气压力未达到一定数值而强行起步的;

  15、方向转动频繁,导致挂车左右晃动的。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车辆有异常情况起步;

  2、起步挂错挡;

  3、不放松手制动器起步,未能及时纠正;

  4、起步时车辆溜动小于30厘米;

  5、起步时发动机熄火一次;

  6、换挡时有齿轮撞击声;

  7、控制车速不稳;

  8、停车未拉手制动之前,车辆后溜或停车后未拉手制动。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起步前未调整好座位,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

  2、起步前未检查仪表;

  3、起步时车辆有闯动及行驶无力的情形;

  4、起步及行驶时驾驶姿势不正确;

  5、掌握方向盘手法不合理;

  6、行驶制动不平顺,出现车辆闯动;

  7、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制动器;

  8、挡位使用不当或车速控制不稳;

  9、换挡掌握变速杆手法不对;

  10、换挡时机掌握太差;

  11、换挡时手脚配合不熟练;

  12、错挡但能及时纠正;

  13、制动停车过程不平顺;

  14、停车后,下车不关车门;

  15、不按考试员指令行车。

  (四)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5分:

  1、起步前未调整好后视镜(左、中、右);

  2、起步前未检查挡位或手制动器;

  3、发动机启动后仍未放开启动开关;

  4、不放松手制动器起步,但及时纠正;

  5、起步油门过大,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

  6、换挡时机掌握稍差;

  7、停车时未拉手制动,检查挡位,抬离合器前先抬脚制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