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0年7月最新驾驶员考试,驾校一点通模拟考试

2006-12-24 16:00    作者:唐春燕    来源:新锐车网    浏览:

  浙江在线杭州(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方帆)公安部正式对外公布了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浙江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放宽了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条件,而酒后驾车一次将要被扣12分。

  新规在给残疾人提供更多方便的同时,对驾驶人日常管理、规范驾驶行为等方面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按照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程度与惩处力度相符合的原则,对部分驾驶人主观过错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新规规定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由一次记2分调整为记3分。

  调整后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其中,一次记12分的6项,记6分的9项,记3分的11项,记2分的8项,记1分的4项。

  与此同时,新增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种违法行为记分。

  此外,进一步细化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规定,杜绝恶意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继续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同时,规定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领。对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