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学车流程

2006-09-18 16:00    作者:唐春燕    来源:新锐车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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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由培训机构定价,但必须明码标价。学员在培训付费时,应看清收费价格和收费项目,付费后培训机构必须提供税务发票,且税务发票上的财务专用章必须与培训机构名称相符。
    2、学员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应在《教学日志》上对教练员当天教学项目和所用学时的记录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并签字。
    3、学员在每一科目的考试约考前,应在《培训记录》(俗称《三联单》)上对培训机构所记录的每一阶段的学时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并签字。
    4、学员应对《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上记录的教学培训信息的真实性有审核的权利,对于虚假的教学培训记录,学员可以拒绝签字。学员应充分行使好自己的权利,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确保教学培训质量。
    5、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的具体教学项目、教学目标和培训学时分配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