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车辆违法处罚信息处理流程

2012-05-26 00:35    作者:赵斌    来源:新锐车网    浏览:

1、互联网道路交通违法信息查询系统是与公安网"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同步的实时查询系统。

2、违法信息查询范围:南阳核发的机动车号牌(豫R)在全国各地产生违法信息记录,包括现场的记录和非现场记录(电子警察),系统提供的违法信息仅显示未交纳罚款的记录,已处理过的并且已交纳罚款的记录不再显示。非南阳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在南阳辖区内的(含各县市)交通违法信息也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查询,而且不需要提供正确的车架号码后四位。

3、交通违法的处理:南阳各县(市)交警大队、市局直属派出所交通巡防大队、电子处罚中心利用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录入单位处理;豫R牌照的车辆在本省外地市的交通违法,可就近在南阳各县(市)交警大队、市局直属派出所交通巡防大队、电子处罚中心、高速支队处理,也可以到交通违法录入地处理。为方便群众,在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开通了高速支队处理窗口,可以处理全省高速道路违法记录。

4、罚款的缴纳:当事人持处罚机关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南阳邮政储蓄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的所属网点缴纳罚款。

5、原交警支队1-8勤务大队现隶属于辖区各派出所,需补打原处罚决定书或接受处理的驾驶员请到南阳交警支队法制室(原卧龙分局院107室)办理。(电话:0377-63311110--31035)

6、当事人对我市辖区内录入的电子监控违法信息有异议的,由录入单位核实后依法予以办理;涉及到二个以上县市的以及对外地录入的电子监控违法信息有异议的,由交警支队法制部门受理并依法予以处理。(电话:0377--63311110--31035)

凡因网络传输、数据转换等技术原因造成交纳罚款后不能正常解锁的,请和支队科技科联系解决0377--63298389。(科技科在车管所大厅北侧办公楼四楼406室)

7、高速支队在南阳开通了3个高速公路省际交通违法处理站,可以对外省车辆在河南省境内(南阳辖区以外)的非现场违法进行处理。3个违法处理站分别设在:高速警察支队一大队(二广高速G55与K1452交汇处豫鄂界高速收费站)、高速警察支队八大队(沪陕高速G40与 K1277交汇处豫陕界高速收费站)、高速警察支队四大队(焦桐高速S49与 K352交汇处豫鄂界高速收费站)。

 

9、部分违法信息采集机关用数字表示的,请在"便民信息查询"栏目中查询全国行政区划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