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买来“缩水”捷豹XF,尤如“恶梦”一场

2008-09-11 07:17    作者:    来源:汽车投诉网    浏览:

买08款捷豹XF的车主可能会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厂商的官网上宣称这款车有“盲点监测、GPS导航仪、警示三角牌、灭火器”等配置,并且“盲点监测”还是该车重点推荐的功能,然而,车主们提车后无一例外地会发现,该车根本就没有这些配置。

  买豪车却没有带来应有的享受,北京的易女士在汽车投诉网上甚至声称自己买豪车买来了一场“恶梦”。

  捷豹XF配置“缩水”,质量也“缩水”

  08年12月22日,易女士在北京中汽南方购买了一辆白色捷豹XF,买车前细心的易女士还特意在厂家的官方网站上查看了该车的配置,然而,提车时却发现该车并没有安装“盲点监测”系统,不仅如此,警示三角牌、GPS导航仪等也同样不存在。

  由于4S店坚称08款的车是没有这些配置的,易女士尽管心存不满,但一想到马上就要拿到自己的爱车,也就没有太放在心上,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这台配置“缩水”的车,质量竟然也出现了“缩水”。

  提车的当天,该车便出现异响,经检测是车辆差速器出了问题,需要更换。次日,易女士把车开到了北京德万隆商贸有限公司,4S店的工作人员随后将车大“卸”八块,六个工人花了四个多小时才将车辆的差速器更换好。

  花了70余万元买的新车还没有开就被拆得面目全非,看着满地的零件,易女士别提有多失望,她很后悔当初没有把现场的情景拍下来。

  刚买就“大修”,这似乎也意识着该车的“命运多舛”。

  今年2月16日,易女士发现车辆的中控面板出现异响(至今问题依然存在),正月十五,迎宾踏板开胶,2月15日和22日,后备箱锁两次出现故障。频繁的故障让易女士极为不满,他向4S店提出了退车的要求,但被拒绝。

  此后,易女士多次投诉4S店,对方均以推诿、拖延、搪塞等方式来处理。由于易女士多次向厂家申诉,此举似乎激怒了4S店,对方竟然以威胁的口吻扬言:如果易女士再这样申诉下去,他们将把她的问题搁置下去,不再过问!迫于无奈的易女士只好求助汽车投诉网(www.qctsw.com),希望可以帮她讨回一个公道。

  花了70多万元买的豪车,得到的竟然是这样的对待,易女士不免发出了这样的感叹——他们的售后服务质量就和我买的这辆车一样差,完全违背了一个知名品牌所应该具有的品质,缺乏为顾客负责任的服务意识,对用户的维权之举以如此态度对待,简直是在自毁品牌形象!

  昔日买车时欣喜的心情,因为车辆的故障不断,在易女士身上早已是荡然无存,而长时间与4S店的痛苦交涉,更折磨得她“茶不思、饭不香”,仿佛“恶梦”一场!她急切地期盼厂商能早日解决她的问题。

  汽车投诉网点评:

  产品质量频出问题,这对豪车而言实在不应该,因为豪车不仅是尊贵的象征,更是高品质的体现,但从易女士投诉的情况来看,她这款捷豹XF的质量显然难以让人放心。

  据了解,捷豹XF是一款将跑车的风格、性能与豪华轿车的精致、宽敞进行了完美融合的产物,有业内人士甚至声称捷豹XF为运动型豪华轿车树立了新的标杆。捷豹XF的过人之处也让其倍受赞誉,但是,由于官方网站以及产品说明书上的标配与产品的实际配置有出入,尤其是像产品主推的“盲点监测”等功能都不存在,这样的捷豹XF始终给人“缩水”的感觉。

  对于“缩水”版的汽车,用户该如何维权,笔者认为,车主们完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厂商讨一个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四十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在汽车行业,有关事故车翻新后当作新车销售从而被判赔偿的案例并不少见。在去年,仅汽车投诉网就协助过12位车主取得了卖一赔一的惩罚性补偿。事故车翻新后当新车卖为什么会判赔偿,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商家涉嫌误导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样,在厂商的官方网站及产品说明书上都标称有“盲点监测、GPS导航仪、警示三角牌”等配制,而实际上却没有,这无疑也涉嫌误导了消费者,因此,用户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