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推行新的交通指挥手势

2008-12-30 05:24    作者:PantheraTigris    来源:新锐车网    浏览: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警察手势信号,提高交通警察的指挥效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公安部对1996年3月18日发布的手势信号进行了修改,新版交通警察手势信号从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施行。

  据介绍,这次修改后的8种指挥手势信号是:停止信号、直行信号、左转弯信号、左转弯待转信号、右转弯信号、变道信号、减速慢行信号、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这套新交通手势保留了“停止”、“左转弯”、“右转弯”、“左转弯待转”、“减速慢行”5种原手势,将4种原手势信号合并为2种:将原来的“靠边停车”信号与“示意违章车辆靠边停车”信号合并成“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将原来的“直行”信号与“直行快速通行”信号合并成“直行”信号。此外还新增了“变道”手势。相比较1996年发布的手势信号,最新版的手势信号变得更加简单易用。

  在新版手势信号启用前,我省公安交警部门将组织民警深入到公交、出租车、客运公司,采取集中宣讲、现场演示和播放专题片等形式对运输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宣传讲解。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尽快了解熟悉手势信号的内容、含义,自觉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并欢迎登陆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网查询。

  此外,交警部门提醒:车辆驾驶人员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按照手势信号的示意通行,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新手势信号具体说明:

  (一)停止信号:左臂向前上方直伸,掌心向前,不准前方车辆通行。

  (二)直行信号:左臂向左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右平伸,掌心向前,向左摆动,准许右方直行的车辆通行。

  (三)左转弯信号: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左臂与手掌平直向右前方摆动,掌心向右,准许车辆左转弯,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掉头。

  (四)左转弯待转信号:左臂向左下方平伸,掌心向下;左臂与手掌平直向下方摆动,准许左方左转弯的车辆进入路口,沿左转弯行驶方向靠近路口中心,等候左转弯信号。

  (五)右转弯信号:左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右臂与手掌平直向左前方摆动,手掌向左,准许右方的车辆右转弯。

  (六)变道信号: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摆动,车辆应当腾空指定的车道,减速慢行。

  (七)减速慢行信号:右臂向右前方平伸,掌心向下;右臂与手掌平直向下方摆动,车辆应当减速慢行。

  (八)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左臂向前上方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前下方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摆动,车辆应当靠边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