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召回部分进口RAV4车辆

2015-05-26 01:37    作者:赵斌    来源:新锐车网    浏览: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5年6月12日起召回2003年08月01日~2005年10月25日期间出厂的2580台进口丰田RAV4车辆。

本次召回是通过在对市场回收零件进行调查,确认到部分驾驶席用空气囊的气体发生器(膨胀装置)存在容器气密性不良的情况。在长时期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大气中的水分进入容器内部,导致气体发生剂吸湿后,空气囊可能无法正常展开,增大驾驶员受伤的风险。

虽然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市场上并无故障发生,且中国部分进口RAV4所搭载的气体发生器型号不同,但鉴于零件构造相似,因此在中国市场也实施同样的市场处置,更换气体发生器。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信件发送方式通知所有车主,同时由经销店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用户及时将车辆送往最近的一汽丰田经销店进行检查维修。

本次召回活动还开展了用户咨询服务,有疑问的车主可致电户致电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我们将会对用户进行说明。咨询电话800-810-1210(座机拨打) 400-810-1210(手机拨打)

用户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 )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或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质量热线:12365(转2号键)反映在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